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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业机械维修企业超越范围承揽无技术能力保障的维修项目的处罚
其它;一般性文件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关键词: 维修;    农业机械;    职权;   
学科分类:农业科学(综合)
中国|中文
实施日期:2016-03-24,发布日期:2016-03-24
来源: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
【 摘 要 】

职权名称 对农业机械维修企业超越范围承揽无技术能力保障的维修项目的处罚 职权编码 230000-03-0-1009 职权类型 行政处罚 审核转报 否 职权依据 一、《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2006年农业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7号):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机械维修和维修配件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保护农业机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授权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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