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2016年度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函 | |
函;规范性文件 | |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 |
关键词: 整治; 农村; 环境; 污染防治; | |
中国|中文 | |
实施日期:2016-11-09,发布日期:2016-11-09 | |
来源: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网站 |
【 摘 要 】
各有关市、县(市)环保局、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农村节能减排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15]878号)和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等的通知》(环办函〔2016]281号)要求,我省结合全省治水工作部署,以钱塘江流域、太湖流域为重点,安排实施开化县、浦江县、建德市、遂昌县、金华市金东区、龙游县、磐安县、湖州市本级、庆元县、桐庐县等10个地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 授权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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