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我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督查情况的函 | |
函;规范性文件 | |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 |
关键词: 农村; 整治; 污染防治; | |
中国|中文 | |
实施日期:2011-08-01,发布日期:2011-08-01 | |
来源: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网站 |
【 摘 要 】
省政府办公厅: 为进一步落实环保部、财政部督查组对我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的要求,根据省政府领导意见,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6月组织省农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等有关成员单位组成督查组,分别对温州、湖州、绍兴、金华、衢州、台州、丽水市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杭州、嘉兴、舟山由各市政府组织督查。
【 授权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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