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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19号(关于港澳记者采访器材进出境海关手续) | |
公告;规范性文件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 |
关键词: 采访; 器材; 进境; | |
中国|中文 | |
实施日期:2009-04-28,发布日期:2009-04-28 | |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网站 |
【 摘 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香港和澳门新闻机构在内地常驻记者站、香港和澳门记者办理采访器材进出境手续公告如下: 一、香港、澳门新闻机构在内地常驻记者站及常驻记者(所持证件式样见附件1)所用采访器材进出境时,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常驻机构进出境公用物品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15号)办理相关手续。
【 授权许可】
Free
【 图 表 】
港澳记者采访证(式样).tiff
港澳新闻机构常驻内地记者证(式样)(0).tiff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