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详细信息
关于加强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电力、贸易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
通知;规范性文件 | |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 |
关键词: 安全; 生产; 轻工; | |
学科分类:电力 | |
中国|中文 | |
实施日期:2004-11-05,发布日期:2004-11-05 | |
来源: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 |
【 摘 要 】
关于加强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电力、贸易 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安全监管局、省农垦总局安全监管局、中省直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电力、贸易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做好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电力、贸易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 授权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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