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详细信息
黑龙江省粮食局关于调整我省水稻、玉米两个粮食品种安全储藏水分标准的通知 | |
通知;规范性文件 | |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 |
关键词: 储藏; 粮食局; 水分; | |
学科分类:农业科学(综合) | |
中国|中文 | |
实施日期:2007-10-10,发布日期:2007-10-10 | |
来源: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 |
【 摘 要 】
由于储存条件和储存方式的变化,根据我省粮食储藏实际,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粮食局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关于执行粮油质量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国粮发[2001]146号,经研究决定从今年秋粮上市开始,对我省生产的稻谷、玉米两个粮食品种的安全储藏水分进行调整,即:稻谷由原来的≤13.5%调整为≤14.5%,玉米由原来的≤14.5%调整为≤14.0%。
【 授权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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