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物目录(2010年版)实施意见》的通知 | |
实施意见;规范性文件 | |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
关键词: 新农; 药物; 目录; | |
学科分类:医学(综合) | |
中国|中文 | |
实施日期:2010-12-15,发布日期:2010-12-15 | |
来源: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 |
【 摘 要 】
粤卫〔2010〕191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报销药物目录(2010年版)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与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卫生与人口计划生育局,部属、省属医药院校附属医院,部队驻穗医疗单位,省管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卫生部《关于调整和制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物目录的意见》(卫农卫发〔2009〕94号)要求和国家基本药物政策,本着安全有效、临床必需、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的原则,在收集我省基层用药情况的基础上,经过专家遴选、论证、票决等程序,我厅制定了《广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物目录(2010年版)》(以下简称《新农合药物目录2010年版》,电子版可在广东省卫生厅网站www.gdwst.gov.cn政策文件栏目、广东省农村卫生管理网站www.gdxnh.cn政策文件栏目下载),并提出了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授权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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