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详细信息
关于开展2013年“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的通知 | |
通知;规范性文件 | |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
关键词: 手术; 卫生; 计生委; | |
学科分类:医学(综合) | |
中国|中文 | |
实施日期:2014-02-11,发布日期:2014-02-11 | |
来源: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 |
【 摘 要 】
粤卫函〔2014〕139号河源、梅州、汕尾、茂名、肇庆、揭阳市卫生计生局: 根据《财政部 卫生计生委关于下达2013年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财社〔2013〕146号)、《卫生计生委 中国残联关于开展2013年“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3〕371号)精神,“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项目继续实施,并由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对手术费用进行补助。
【 授权许可】
Free
版权声明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内容由广东省各级卫生机关、卫生互联网站、合作媒体网站以及相关单位提供。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网页内的资料提供者拥有此网页内所有资料的版权。 未经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的明确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或在非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所属的服务器上做镜像,任何媒体、互联网和商业机构不得利用本网站发布的内容进行商业性原版原式地转载,不得歪曲或篡改本网站所发布的内容。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不保证为向用户提供便利而设置的外部链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版权法,任何转载或转贴都应注明真实作者和真实出处。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对于用户发布的内容所引发的版权、署名权的异议、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传统媒体转载须事先与原作者和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