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详细信息
关于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 |
指导意见;规范性文件 | |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关键词: 药品; 不良反应; 监测; | |
学科分类:药学、药理学、毒理学(综合) | |
中国|中文 | |
实施日期:2011-11-09,发布日期:2011-11-09 | |
来源: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
【 摘 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体系,提高监测、评价和安全预警能力,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现就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以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为目的,以提高监测评价能力为重点,全面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保证公众用药安全。【 授权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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