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详细信息
市卫生计生委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病理诊断中心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 |
通知;规范性文件 | |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
关键词: 病理; 诊断; 计生委; | |
学科分类:医学(综合) | |
中国|中文 | |
实施日期:2016-12-29,发布日期:2016-12-29 | |
来源: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 |
【 摘 要 】
各区卫生计生委、行政审批局,委直属各医疗机构,医学院校附属医院,部分企事业单位医院: 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病理诊断中心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医发〔2016〕6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各级行政审批部门要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助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提升基层医疗服务
【 授权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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