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详细信息
关于市病理会诊中心疑难病理集体会诊收费标准的批复 | |
批复;规范性文件 | |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
关键词: 会诊; 病理; 收费; | |
学科分类:医学(综合) | |
中国|中文 | |
实施日期:2010-12-01,发布日期:2010-12-01 | |
来源: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 |
【 摘 要 】
人民医院: 根据市物价局《关于市病理会诊中心疑难病例集体会诊收费标准的复函》(津价费〔2010〕44号),同意坐落你院的天津市市病理会诊中心按照患者自愿的原则,由患者委托并签订协议,收取疑难病理会诊费。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你单位开展的疑难病理会诊服务具体收费标准为:两位专家会诊每例患者最高收费600元;三位及以上专家会诊每例患者收费1000元。 二、市病理会诊中心收取病理会诊服务费,应根据患者病情和诊断的难易程度,在最高收
【 授权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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