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详细信息
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管理的通知 | |
通知;规范性文件 | |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
关键词: 废物; 医疗; 计生; | |
学科分类:医学(综合) | |
中国|中文 | |
实施日期:2015-08-18,发布日期:2015-08-18 | |
来源: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 |
【 摘 要 】
各区、县卫生局(卫生计生委),委直属各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中央驻津医疗机构,部分企事业单位医院: 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0号)和《医疗卫生计生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36号)的有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消除安全隐患,现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依法严格监管,落实法定责任
【 授权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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