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详细信息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42号(关于拓展内贸货物跨境运输试点业务范围的公告) | |
公告;规范性文件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 |
关键词: 内贸; 货物; 跨境; | |
中国|中文 | |
实施日期:2014-05-30,发布日期:2014-05-30 | |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网站 |
【 摘 要 】
为落实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战略部署,促进利用境外港口开展内贸货物跨境运输合作,海关总署决定拓展内贸货物跨境运输试点工作的业务范围。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允许将粮食、木材、铜等三种涉证商品纳入吉林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范围;粮食、铜以集装箱运输,木材以散装形式运输。 二、吉林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进境口岸在原有上海、宁波口岸的基础上,增加黄埔、泉州、汕头和洋浦口岸。【 授权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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