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详细信息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54号(关于公布对国内企业为开发、制造大型全断面隧道掘进机而进口的部分关键零部件所缴纳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有关问题) | |
公告;规范性文件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 |
关键词: 先征; 掘进机; 进口; | |
学科分类:工程和技术(综合) | |
中国|中文 | |
实施日期:2007-10-15,发布日期:2007-10-15 | |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网站 |
【 摘 要 】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国务院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07〕11号)的有关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以海关接受企业申报的日期为准),对国内企业为开发、制造大型全断面隧道掘进机而进口的部分关键零部件所缴纳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现将有关执行问题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称大型全断面隧道掘进机是指刀盘直径≥5米的大型全断面隧道掘进机,包括土压平衡式盾构机、硬岩掘进机(TBM)、泥土平衡式盾构机和复合盾构掘进机等四种类型。
【 授权许可】
Free
【 图 表 】
附件:大型全断面隧道掘进机进口关键零部件退税商品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