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详细信息
关于临床检验分析仪器用定标液等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 | |
通知;规范性文件 |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 |
关键词: 监督管理; 药品监督; 管理; | |
学科分类:药理学 | |
中国|中文 | |
来源: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
【 摘 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为适应各地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现对临床检验分析仪器用定标液、清洗液等产品的分类界定通知如下:一、临床检验分析仪器用定标液(校准品):其类别与被标定的临床检验分析仪器的类别相同。
【 授权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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