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详细信息
环保总局、中宣部、教育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十一五”时期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 | |
指导意见;规范性文件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 |
关键词: 环境; 宣传教育; 宣教; | |
学科分类:环境科学(综合) | |
中国|中文 | |
实施日期:2007-01-05,发布日期:2007-01-05 | |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网站 |
【 摘 要 】
近日,国家环保总局、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十一五”时期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部署“十一五”期间的环境宣教工作。《意见》指出,环境宣传教育是实现国家环境保护意志的重要方式,要充分认识加强环境宣教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完成“十一五”环保任务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意见》指出,到2010年,环境宣传教育的总体目标是:环境新闻宣传影响力不断扩大,舆论引导更加有力,环境文化产品更加丰富,环境宣传活动更加活跃,环境教育培训更有成效,公众环境意识显著提高,环境宣传教育创新能力和整体实力明显增强,形成一支规模较大、素质较高的环境宣传教育队伍,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形势及要求相适应。
【 授权许可】
Free
环境保护部网站内容由环境保护部、环保厅(局)、直属机构及相关单位提供。任何媒体、互联网站和商业机构不得利用本网站发布的内容进行商业性的原版原式地转载,也不得歪曲和篡改本网站所发布的内容。本网站所涉及到的版权归本网站所属,所提供的资料如与相关纸质文本不符,以纸质文本为准。任何媒体或互联网站不得擅自转载本网站由其他单位提供的信息和服务内容,如需转载,必须与相应提供单位直接联系获得合法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