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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原上海大隆机器厂核承压设备资格许可证名称变更的通知
通知;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关键词: 许可证;    承压;    大隆;   
学科分类:核能源与工程
中国|中文
实施日期:2005-07-14,发布日期:2005-07-14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网站
【 摘 要 】

上海大隆机器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更改〈民用核承压设备设计资格许可证〉、〈民用核承压设备制造资格许可证〉企业名称的申请函》(沪隆〔2005〕厂字第3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同意将原上海大隆机器厂民用核承压设备设计资格许可证(国核安证字S(01)15)和制造资格许可证(国核安证字Z(01)26)的持证单位名称变更为上海大隆机器有限公司。

【 授权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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