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详细信息
关于解除污染减排存在问题企业挂牌督办的通知(环办函[2015]204号) | |
通知;规范性文件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 |
关键词: 环境保护; 污染; 减排; | |
学科分类:污染 | |
中国|中文 | |
实施日期:2015-02-10,发布日期:2015-02-10 | |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网站 |
【 摘 要 】
山西省、安徽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根据总量减排考核情况,2013年和2014年我部分别对山西晋城沁泽焦化有限公司、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冶化分公司、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润电力(兴宁)有限公司、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昆明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华电喀什二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塔什店发电厂、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热电厂实行挂牌督办。相关地方政府和部门对此高度重视,加强协调指导,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责任单位积极落实整改。目前,9家企业基本按要求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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