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基函【2011】34号

教育部科学技术司、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司、中国科学院计划财务局、山西省科技厅:
    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和《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的精神,2012年将对信息领域的国家重点实验室进行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2012年信息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的具体工作委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承担。
    2. 参加2012年信息领域评估的国家重点实验室31个,名单见附件。
    请按照《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认真组织依托单位和实验室做好评估准备工作。
    附件:参加2012年度信息领域评估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名单


                                                     科学技术部基础研究司
                                                     二0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

参加2012年度信息领域评估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名单

 

序号

实验室名称

依托单位

主管部门

1

传感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

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中国科学院电子学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

2

电子薄膜与集成器件国家重点实验室

电子科技大学

教育部

3

发光学及应用国家重点实验室

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

4

复杂系统管理与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

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

5

工业控制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

浙江大学

教育部

6

毫米波国家重点实验室

东南大学

教育部

7

红外物理国家重点实验室

中国科学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

8

机器人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

9

集成光电子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吉林大学、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

教育部

10

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图形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浙江大学

教育部

11

计算机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

中国科学院软件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

12

计算机软件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

南京大学

教育部

13

精密测试技术及仪器国家重点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