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行署)卫生局:
     为更好地完成我省2011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工作,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1〕号)文件精神,省卫生厅决定近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传染病防治重点监督检查督导工作,请各市(地)认真落实。
附件:黑龙江省2011年传染病防治重点监督检查督导方案
附件:                                                                                  ○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黑龙江省2011年传染病防治重点监督检查督导方案
 
为加强全省各市(地)传染病防治重点监督检查工作质量,深入开展传染病防治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根据《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1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黑卫监督发〔2011〕237号)的要求,现制定我省2011年传染病防治重点监督检查督导方案:
一、检查方式
由省卫生监督所牵头组成6督导检查组,对全省13个市(地)、农垦总局传染病执法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导组采取听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和实地检查的方式进行督导检查。
二、检查内容
按照《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1年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黑卫监督发〔2011〕237号)的内容进行督导检查。
三、检查单位
    督导检查市级单位、一个县和一个乡(镇)。市级单位检查三级医院、二级医院、一级医院各一家,市疾病控制中心,市血站;县级单位检查二级医院一家、县疾病控制中心;乡(镇)级单位检查乡镇卫生院。
四、检查时间
2011年9月19日至23日。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闫 芳
联系电话:0451-53605222-8811
    真:0451-53622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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