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行署)卫生局、各有关高等院校、省直单位:
    为做好2011年度中医药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符合《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并在黑龙江省科技厅办理成果登记的中医药项目。
    二、申报项目必须符合以申报截止日期计算,应用二年以上的条件(科技进步类提供本项目整体技术正式应用二年以上的应用证明,技术发明类提供本项目主要技术发明点正式应用二年以上的应用证明,自然科学类奖提供的论文或专著在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二年以上,软科学项目提供评价证明的评价日期距今二年以上)。
    三、申报项目附相应的附件材料,要有申报单位审核意见并盖公章。
    四、申报项目要填写《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严格按照推荐书填写说明的要求通过计算机软件系统填写。
    五、申报的《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一式九册,推荐书和原始附件装订一册为原件,其他八册必须按原件双面复印装订成册。
    六、所有与申报有关文件(推荐书、填写说明和填报软件系统等)到黑龙江省科技厅网页(网址:WWWHljkjt.gov.cn)查询或下载。
七、申报时间截至2011年11月20日,不受理个人申报,申报材料和汇总表报送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科教处,逾期不予受理。
 
附:2011年度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技术奖参评项目汇总表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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