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产煤市(地)人民政府(行署),龙煤控股集团: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报送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有关信息的通知》(安监总厅煤行2012〕9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深入开展我省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以安全稳定的良好形势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及时掌握全省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按照省政府主要领导工作要求,现决定建立“打非治违”情况报送周报制度。各产煤地市要按照《通知》要求,每周五下班前将本周煤矿“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报送省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络 员:林庆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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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报送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有关信息的通知》(安监总厅煤行2012〕98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主 题 词: 煤矿 打非治违 报送信息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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