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质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各直属事业单位,机关处室局:

现将《内蒙古质量技术监督系统2016年“质量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8月31日

 

 

 

内蒙古质量技术监督系统

2016年“质量月”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深入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促进社会质量共治,推进建设质量强国,国家质检总局联合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等42个单位于今年9月在全国共同开展“质量月”活动。为落实总局“质量月”活动有关要求及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特制定2016年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质量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紧紧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和质量强区决定,坚持改革创新,加强政策引导,把提升质量作为推动供需结构调整的重要抓手,全面推进质量强区战略,在全社会大力宣传质量意识、弘扬工匠精神,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浓厚社会氛围,把经济社会发展推向“质量时代”。

二、活动主题

提升供给质量  建设质量强国

三、组织领导

为使“质量月”各项活动落到实处,区局成立“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武路希

成  员:董必文、白兴发、周形、闫春香、聂智煊、虞力平、刘勇、哈斯巴根、孙磐、李洁、刘燕波、张永成、王磊、王鹏。

领导小组负责“质量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负责本部门“质量月”活动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信息报送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局质量管理处,负责各项活动的监督检查、信息收集、活动总结等工作。

四、活动内容

全区质监系统开展以下重点活动:

(一)举办“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

区局与包头市政府共同主办,于9月1日在包头市举办自治区“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各盟市、旗县质监部门也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形式多样的启动仪式,大力渲染“质量月”活动,做大声势,营造氛围,以启动仪式为起点,扎实开展“质量月”活动,确保各项活动取得成效。

(二)开展质量品牌提升活动

深入实施质量品牌提升行动,组织食品相关产品、电子商务产品和服务业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树立“中国制造”质量标杆,促进产业质量提升;以空气净化器、电饭煲、智能马桶盖、智能手机、儿童纸尿裤、儿童玩具、儿童及婴幼儿服装、厨具、床上用品、家具等10类消费品为重点,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组织全区煤炭、石油、化肥产品能力验证;开展走访企业活动,特别是对获得自治区主席质量奖、盟(市)长质量奖、内蒙古名牌产品企业进行走访、调研,了解现场检测工作状况及企业对计量检定的需求,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引导各领域企业开展标准自我声明和质量承诺公开继续推动企业做好《企业质量信用报告》发布。

(三)开展质量整治活动

提高质量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认证产品的无证查处工作;开展强制性认证产品、有机食品等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农资、“十个全覆盖”建材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开展中秋国庆计量监督检查和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抽查活动;对学生校服和学生公寓床上用品的质量进行检查和抽样检验;开展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专项行动,打击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以日用消费品、汽车及其配件、汽柴油、儿童用品等为重点产品开展“质监利剑”专项行动。

(四)开展质量宣传活动

加大质量宣传力度,传播质量故事,唱响质量声音,弘扬追求卓越、崇尚质量的价值导向和时代精神。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等主流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的作用,深入宣传《质量发展纲要》、《中国制造2025》、《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质量强区的决定》等;在《中国消费与质量》网、《消费与质量》期刊、自治区质监局门户网站开展2016年“质量月”活动主题宣传;动员媒体在公共场所播放质量宣传片或质量公益广告;组织质监人员在园区、企业、广场、商场、学校、社区等群众密集场所设置宣传台、悬挂“质量月”标语横幅,发放宣传手册;在“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和质量标杆企业组织开展质量理念和管理方法成功经验宣传活动;开展自治区主席质量奖、内蒙古名牌产品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品牌带动作用;通报和公布用户满意企业和诚信企业;在主流媒体发布企业质量承诺。

(五)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

组织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技能比武、QC小组、知识竞赛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开展“阳光纤检进校园”活动;组织中小学学生参观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面向社会举办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开放日”活动;举办中小企业(非公经济)经理培训班、京蒙合作质量工作培训班,组织参观先进企业,促进企业间交流学习,提高企业质量意识,提升质量管理人员水平;各技术机构组织举办专业技术人员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培训,提高技术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业务素质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质量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科学策划、精心组织,按照区局统一部署,结合本单位活动计划,做好动员部署,明确活动目标和责任分工,加强部门间协同合作,确保“质量月”活动顺利开展

(二)提高“质量月”活动的参与度。推动城市、园区、社会组织、企业、校园等积极开展“质量月”活动,要把“质量月”活动办成推动质量工作、展示质量发展成果的平台,以企业和校园为“主力军”,引领广大企业树立“质量第一”的概念,教育学生从小培养质量意识,形成全民参与质量的良好氛围。

(三)提高“质量月”活动实效。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质量活动,让质量真正进入百姓生活当中。围绕质量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利用“质量月”活动平台,开展攻关,有效推进。区局宣传处负责抓好“质量月”活动期间的新闻宣传工作,协调联系媒体,充分发挥其宣传和导向作用。各单位要全方位、多角度开展“质量月”宣传活动,扩大“质量月”活动影响,打造“质量月”活动品牌,确保“质量月”活动取得实效。

(四)及时报送活动信息和工作总结。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活动信息报送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报送信息和有关数据。包头市要结合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开展“质量月”活动,以政府名义专门制定“质量月”活动方案,报送至自治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盟市局、各直属单位(盟市特检所)、机关各有关处室(局)要及时总结质量月活动开展情况,并于9月30日前将本单位、本部门的活动总结和《2016年“质量月”活动统计表》报送区局质量管理处。

 

附件:1.2016年“质量月”活动统计表

      2.局机关2016年“质量月”活动安排表

      3.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质量月”活动安排表

 

 

附件1

            2016年“质量月”活动统计表

策划和部署情况

联合主办单位(家)

 

领导批示情况

 

活动主题

 

质量提升活动

参与企业数量(家)

 

参与职工数量(人次)

 

查找质量隐患(个)

 

解决质量问题(个)

 

企业召开质量分析会(场)

 

企业组织质量公关活动(次)

 

企业开展QC小组活动(次)

 

培训企业质量管理人员(人次)

 

建立并实施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监督制度企业数量(家)

 

质量宣传活动

“质量月”启动仪式

是否组织启动仪式

 

领导参与情况

 

群众参加人次

 

参与部门(个)

 

质量宣传活动

新闻发布会

参加部门(个)

 

发布专题新闻、

信息(条)

 

报纸、杂志发表专题文章或新闻报道总数(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