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质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各直属事业单位,机关处室局:
现将《内蒙古质量技术监督系统2016年“质量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8月31日
内蒙古质量技术监督系统
2016年“质量月”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深入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促进社会质量共治,推进建设质量强国,国家质检总局联合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等42个单位于今年9月在全国共同开展“质量月”活动。为落实总局“质量月”活动有关要求及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特制定2016年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质量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紧紧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和质量强区决定,坚持改革创新,加强政策引导,把提升质量作为推动供需结构调整的重要抓手,全面推进质量强区战略,在全社会大力宣传质量意识、弘扬工匠精神,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浓厚社会氛围,把经济社会发展推向“质量时代”。
二、活动主题
提升供给质量 建设质量强国
三、组织领导
为使“质量月”各项活动落到实处,区局成立“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武路希
成 员:董必文、白兴发、周形、闫春香、聂智煊、虞力平、刘勇、哈斯巴根、孙磐、李洁、刘燕波、张永成、王磊、王鹏。
领导小组负责“质量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负责本部门“质量月”活动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信息报送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局质量管理处,负责各项活动的监督检查、信息收集、活动总结等工作。
四、活动内容
全区质监系统开展以下重点活动:
(一)举办“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
区局与包头市政府共同主办,于9月1日在包头市举办自治区“质量月”活动启动仪式。各盟市、旗县质监部门也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形式多样的启动仪式,大力渲染“质量月”活动,做大声势,营造氛围,以启动仪式为起点,扎实开展“质量月”活动,确保各项活动取得成效。
(二)开展质量品牌提升活动
深入实施质量品牌提升行动,组织食品相关产品、电子商务产品和服务业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树立“中国制造”质量标杆,促进产业质量提升;以空气净化器、电饭煲、智能马桶盖、智能手机、儿童纸尿裤、儿童玩具、儿童及婴幼儿服装、厨具、床上用品、家具等10类消费品为重点,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组织全区煤炭、石油、化肥产品能力验证;开展走访企业活动,特别是对获得自治区主席质量奖、盟(市)长质量奖、内蒙古名牌产品企业进行走访、调研,了解现场检测工作状况及企业对计量检定的需求,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引导各领域企业开展标准自我声明和质量承诺公开,继续推动企业做好《企业质量信用报告》发布。
(三)开展质量整治活动
提高质量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强制性认证产品的无证查处工作;开展强制性认证产品、有机食品等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农资、“十个全覆盖”建材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开展中秋国庆计量监督检查和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抽查活动;对学生校服和学生公寓床上用品的质量进行检查和抽样检验;开展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专项行动,打击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以日用消费品、汽车及其配件、汽柴油、儿童用品等为重点产品开展“质监利剑”专项行动。
(四)开展质量宣传活动
加大质量宣传力度,传播质量故事,唱响质量声音,弘扬追求卓越、崇尚质量的价值导向和时代精神。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等主流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的作用,深入宣传《质量发展纲要》、《中国制造2025》、《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质量强区的决定》等;在《中国消费与质量》网、《消费与质量》期刊、自治区质监局门户网站开展2016年“质量月”活动主题宣传;动员媒体在公共场所播放质量宣传片或质量公益广告;组织质监人员在园区、企业、广场、商场、学校、社区等群众密集场所设置宣传台、悬挂“质量月”标语横幅,发放宣传手册;在“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和质量标杆企业组织开展质量理念和管理方法成功经验宣传活动;开展自治区主席质量奖、内蒙古名牌产品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品牌带动作用;通报和公布用户满意企业和诚信企业;在主流媒体发布企业质量承诺。
(五)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
组织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技能比武、QC小组、知识竞赛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开展“阳光纤检进校园”活动;组织中小学学生参观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面向社会举办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开放日”活动;举办中小企业(非公经济)经理培训班、京蒙合作质量工作培训班,组织参观先进企业,促进企业间交流学习,提高企业质量意识,提升质量管理人员水平;各技术机构组织举办专业技术人员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培训,提高技术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业务素质。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质量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科学策划、精心组织,按照区局统一部署,结合本单位活动计划,做好动员部署,明确活动目标和责任分工,加强部门间协同合作,确保“质量月”活动顺利开展。
(二)提高“质量月”活动的参与度。推动城市、园区、社会组织、企业、校园等积极开展“质量月”活动,要把“质量月”活动办成推动质量工作、展示质量发展成果的平台,以企业和校园为“主力军”,引领广大企业树立“质量第一”的概念,教育学生从小培养质量意识,形成全民参与质量的良好氛围。
(三)提高“质量月”活动实效。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质量活动,让质量真正进入百姓生活当中。围绕质量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利用“质量月”活动平台,开展攻关,有效推进。区局宣传处负责抓好“质量月”活动期间的新闻宣传工作,协调联系媒体,充分发挥其宣传和导向作用。各单位要全方位、多角度开展“质量月”宣传活动,扩大“质量月”活动影响,打造“质量月”活动品牌,确保“质量月”活动取得实效。
(四)及时报送活动信息和工作总结。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活动信息报送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报送信息和有关数据。包头市要结合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开展“质量月”活动,以政府名义专门制定“质量月”活动方案,报送至自治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盟市局、各直属单位(盟市特检所)、机关各有关处室(局)要及时总结质量月活动开展情况,并于9月30日前将本单位、本部门的活动总结和《2016年“质量月”活动统计表》报送区局质量管理处。
附件:1.2016年“质量月”活动统计表
2.局机关2016年“质量月”活动安排表
3.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质量月”活动安排表
附件1
2016年“质量月”活动统计表
策划和部署情况 |
联合主办单位(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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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批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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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主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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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提升活动 |
参与企业数量(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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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职工数量(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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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找质量隐患(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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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质量问题(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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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召开质量分析会(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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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组织质量公关活动(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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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开展QC小组活动(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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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企业质量管理人员(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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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并实施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监督制度企业数量(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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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宣传活动 |
“质量月”启动仪式 |
是否组织启动仪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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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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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参加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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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部门(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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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宣传活动 |
新闻发布会 |
参加部门(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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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专题新闻、 信息(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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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纸、杂志发表专题文章或新闻报道总数(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