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开放的工作意见〉任务分工表》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实施。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开放的工作意见》任务分工表
序号 |
任务分类 |
任务内容 |
进度要求 |
牵头单位 |
参与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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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深化深港金融合作,切实推进国家金融创新和对外开放试验 |
1 |
争取“一行三会”分别在前海设立南方总部或直属机构。 |
市金融办 |
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 深圳银监局 深圳证监局 深圳保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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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积极引进香港和国内外金融机构在前海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 |
2011年完成引进方案 |
市金融办 |
深圳银监局 深圳证监局 深圳保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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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引进和设立民营中小银行,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
2011年完成具体方案制定工作 |
前海管理局 市金融办 |
深圳银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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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制定银行业相关创新业务试点实施方案,扩大跨境人民币业务试点。具体包括深港银行跨境贷款业务试点,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方股东以人民币跨境直接投资试点等试点方案。 |
2011年上半年制定完成,下半年完成报批工作 |
市金融办 |
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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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争取发起设立融资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以及小额贷款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非银行类金融机构。 |
2011年争取设立2-3家 |
前海管理局 市金融办 |
深圳银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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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引进符合条件的香港证券机构在前海设立合资证券公司、合资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和合资基金管理公司。 |
2011年争取设立2-3家 |
市金融办 |
深圳证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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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制定证券业相关创新业务试点实施方案。包括深港两地证券交易所分别推出跟踪对方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等产品;在深圳设立的符合条件的合资证券公司扩大业务范围;在深圳设立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在香港的分支机构开展境内证券投资业务;符合条件的在香港上市的内地企业到深圳上市;扩大深圳高新区进入股权代办转让系统试点范围等试点方案。 |
2011年上半年制定完成,下半年完成报批工作 |
市金融办 |
深圳证监局 |
序号 |
任务分类 |
任务内容 |
进度要求 |
牵头单位 |
参与单位 |
|
一 |
深化深港金融合作,切实推进国家金融创新和对外开放试验 |
8 |
设立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等基金公司。 |
2011年制定实施方案,并完成报批工作 |
前海管理局 市金融办 |
深圳证监局 |
9 |
制定保险业相关创新业务试点实施方案。包括开设自保险公司、相互制保险公司,开展科技保险和商业车险定价业务等试点方案。 |
2011年上半年制定完成,下半年完成报批工作 |
市金融办 |
深圳保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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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研究适当放宽香港居民及机构进入前海保险中介市场的准入限制。 |
2011年制定实施方案,并完成报批工作 |
市金融办 |
深圳保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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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引进国内外再保险机构,设立前海再保险公司。 |
2011年制定实施方案,并完成报批工作 |
市金融办 |
深圳保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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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积极设立自保公司和相互制保险公司等新型保险公司。 |
2012年制定实施方案,并完成报批工作 |
市金融办 |
深圳保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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