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0年度省环保厅循环经济工作

进展情况和2011年度工作计划的函

 

省循环 办:

《关于报送发展循环经济工作2010年总结和2011年思路的通知》悉。现将我厅《2010年度循环经济 工作进展情况和2011年度工作计划》报上,请审示。

 

 

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浙江省环保厅2010年度循环经济工作进展情况

和2011年度工作计划

 

一、2010年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2010年是我省深入推进循环经济工作的关键 一年。今年以来,我厅按照省循环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认真对照年度工作任务书的要求,重点抓好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扎实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深入实施 “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进一步深化重点流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污染治理。一是 重点环境问题整治有序推进。坚持牵头督办、蹲点督查,继续实行省级有关厅局分区包干制度,切实加大指导、协调、落实力度。省级重点环境问题嘉兴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 和东阳江流域水环境污染整治已通过省级现场验收,其余2个省级督办重点环境问题和17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工业园区)环境污染整治预计年底前能按时完成“摘帽”。 二是全力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大力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组织开展全省涉重金属行业环 保制度执行情况摸排调查和专项执法检查,编制浙江省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已报送省政府。继续深化重点行业的专项整治,加大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力度,确 定252家企业作为2010年度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认真组织实施上市企业环保核查、“飞行监测”、企业环境行为信用等级评价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切实加强重点行 业和重点企业的监管整治,1-8月全省重点污染企业省级“飞行监测”达标率达84.2%。 三是不断深化水污染防治。切实加强钱塘江等八大水系和姚慈平原河网、绍虞平原河 网、台州平原河网、温瑞平原河网等重点平原河网水系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实施的督查考核。严格实施《浙江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并 按月将考核评价结果进行通报。开展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合格规范饮用水源建设。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湖泊水库水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 湖库水环境管理,强化蓝藻监测与防控。2010 年1-9月,全省八大水系、运河和主要湖库171 个省控断面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75.4%,县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 源水质达标率为86.9%(评价指标含粪大肠菌群,若不含为88.6%)。32 个平原河网省控断面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和总磷平均浓度分别比 2007年下降了 12.8%、13.8%和14.9%。

(二)着力加强城镇环境综合整治。 一是全面启动清洁空气行动。省政府召开全省污染减排攻坚暨清洁空气行动动员大会, 成立浙江省清洁空气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全省清洁空气行动,印发《浙江省清洁空气行动方案》。 二是大力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启动机动车环保定期委托检测工作,加快推进油气回收 工作,推进简易工况法定期检测站建设。对各设区市机动车排气定期监测站(简易工况法)开展省级委托前现场察看。全省通过“以旧换新”淘汰8000余辆“黄标车”。 三是规范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完善“创模”指标体系,加强城市环保重点工 作的评估考核,及时通报城市环境定量考核结果,建立严格的环保模范城市突出机制。大力推动嘉兴、丽水、舟山、桐乡等市开展创模工作。 四是继续做好世博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出台《关于加强上海世博会期间环境空气质量 保障工作的意见》(浙生态办函〔2010〕19号),建立环境空气保障应急联动机制。五是 大力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1-9月,列入“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计划的288个镇级污水处理设施,231个镇已建成(147个建厂、站,84个建管 网);列入年度建设任务的20座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已建成9座,在建4座;全省实际运行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达89座,日处理生活垃圾近4万吨,全省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 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

(三)积极推进生态文明政策研究和试点。一是认真开展生态文明课题研究,积 极做好省委全会召开相关准备工作。认真开展省委生态文明建设课题第一子课题《浙江生态省建设实践总结与下一步建设思路对策研究》的调研工作,并完成课题报告。配合省委政研 室做好《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起草修改工作,举办“迈向生态文明—2010浙江生态省建设成就展”。配合做好省人大环资委设立“浙江省生态日”的相关工作,为省人 大常委会通过《关于设立浙江生态日的决定》提供工作基础。二是配合起草生态文明课 题相关政策文件。起草《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构建环境安全保障体系的若干意见(代拟稿)》,报送省政府办公厅。起草《浙江省生态文明建设测评指标(初稿)》,配合省委政研室 起草生态文明课题相关政策文件。三是指导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加强对安吉 县、杭州市、湖州市、临安市、余姚市生态文明试点市(县)的指导,协助安吉县做好生态文明建设研讨会和“第三届中国美丽乡村节”的筹备工作。及时总结我省生态省生态文明建 设和生态省建设的典型和经验,编印生态省建设简报65期。向省委办公厅报送了《我省各地各部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进展情况》。 四是配合省委组织部做好地方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环保实绩考核工作。完善考核指 标,向省委组织部报送11个设区市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环保指标实绩分析评价结果。向省委组织部和省统计局报送金华、衢州、台州市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环保指标实绩分析评 价。开展11个设区市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调查。

(四)大力推进生态示范和绿色系列创建。 一是积极推进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完成了第三批省级生态县(市、区)的公示、报 批、命名等工作。开展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复查,进一步提高我省生态示范创建水平。对第四批16个拟申报县(市、区)进行深入调研和技术核查。完成对柯城区的省级生态区创建现 场验收工作。配合环保部完成桐庐、磐安、开化国家级生态县的技术评估工作。完成慈溪、嵊州市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工作省级核查和向环境保护部报批工作。完成义乌市、临 安市和德清县拟命名国家(生态县、市)县(市)的公示工作。二是进一步规范省级以 上生态乡镇创建。命名第七批省级生态乡镇和第一批省级生态街道。完成2010年国家级生态乡镇、国家级生态村的申报等工作。完成对2008年命名的第一批省级生态县(市、 区)和2008年及以前命名的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和省级生态乡镇的复查工作,对22个省级以上生态乡镇进行通报。全省累计建成全国环境优美乡镇238个,国家级生态村9个, 省级生态县30个、省级生态乡镇712个、省级生态街道6个。三是继续配合有关部 门推进绿色系列创建。累计建成国家级绿色学校49所、国家级绿色社区27个,以及一大批省级绿色学校、绿色家庭、绿色饭店、绿色医院、绿色企业等。切实加强全社会的生态文 明教育,组织开展各类环保主题活动,推动环保政策和环保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农村)、进学校、进家庭,着力营造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2011年工作计划

(一)全面深化污染防治,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 题。以实施三大清洁行动为重点,统筹推进重点行业、重点流域、重点污染因子的污染整治。一是全面部署开展“三大清洁行动”。根据全省《“811”生态文明推进行动方案》的要求,深入开展清洁空气行动,全面部署推进清洁水源和清洁土壤 工作。以“三大清洁行动”为抓手,全面深化污染防治。二是进一步加强重点行业污染 防治。继续强化督查、督办,持续巩固和深化重点监管区、重点环境问题的整治成果,全力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制定重点行业污染防治的标准和规范,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治,整体 提升工业污染防治水平。三是深化重点流域污染防治。以维护饮用水源安全、防控蓝 藻、改善交接断面水质为重点,稳步推进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农业农村污染和河道内源污染防治,突出湖泊水库污染源清理和水生态修复工作。 四是大力推进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物污染等的防治。加快编制实施各地的重金属整治规 划或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新化学物质和有毒化学品环境管理,全面推进多氯联苯处置示范项目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防治工作。

(二)强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着力优化人居环 境。按照城乡融合的思路,加强城乡环境建设,不断优化城乡环境质量。一是继续 深入推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以环保模范城创建和城市环境定量考核为抓手,加强城市环保各项工作,全力推进绿色城镇行动,建设绿色人居环境。突出城市环境整治重点,加强城乡 合部、城中村环境整治,推进机动车尾气等低架源污染治理,扩大“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区”和“禁燃区”范围,实现对城市生产生活污染的有效监管。 二是切实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深入实施《浙江省农村环境保护规划》,深化农村环境保 护试点示范,切实改善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全力抓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农村工矿企业整治。全面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 治,建立健全畜禽养殖区域和总量控制制度。统筹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与新农村建设,把生态环保与村庄整治、农房改造、下山脱贫、河道整治等紧密结合起来,推动美丽 乡村建设,提升农村污染防治水平。三是统筹推进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进集 中式污水处理厂管网改造和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积极实施污水处理厂脱氮除磷工程,提高运行负荷和处理达标率。加快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改造,进一步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分类 收集体系,推进固废处置资源化。加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向下延伸,深入开展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因地制宜,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治理设施规划建设。

(三)开展生态创建活动,着力推进共建共享。 积极调动社会各个层面积极性,努力营造共建共享、全面推进生态文明的良好局面。一是 推进创模、生态、绿色三大系列创建活动。抓好环保模范城、生态县乡、绿色细胞等三大系列创建,进一步坚持标准、不惟数量,形成创建梯队,注重创建过程,增强创建活 力。持续扩大生态示范创建的公众参与度,加强生态创建的动态管理,建立完善退出机制,确保生态创建单位的先进性和示范性。探索实现生态示范创建与生态文明示范建设的有效衔 接,扎实推进安吉、杭州和湖州、临安、余姚等国家、省级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二是 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省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进一步履行好生态办职能,完善生态省建设年度任务书,将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分工纳入各成 员单位年度任务,将生态文明建设任务纳入设区市年度任务,实行有效的指导、评估、督查、考核。全力推动《“811”生态文明推进行动方案》的发布实施,认真分解落实 11项子行动推进任务,建立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三是加强环境宣传教 育。加强生态环保舆论宣传,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和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络,通过在主流媒体开 辟专版专栏、组织新闻采风等形式,全方位宣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深化生态环保主题宣传活动,精心筹划组织首个“浙江生态日”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全民生态环保行 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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