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同时在中国环境保护网上发布):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管理,提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人员培训管理工作,我局拟定了2003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人员培训计划。现将该培训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环境影响评价持证上岗培训

  2003年4-12月,于每月20-26日在北京举办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持证上岗培训班,共九期。培训对象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单位和拟申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单位的技术人员,并应具备环保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及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二、环境影响评价项目负责人培训

  2003年4-11月,在北京举办八期环境影响评价项目负责人培训班。培训对象为有相应级别和行业类别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单位项目负责人,且应具备中级技术职称和环境影响评价上岗证。

  我局委托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负责上述各期培训具体事宜。每期培训结束后,由我局组织考试,并按照有关程序,对考试合格者颁发相应岗位证书。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好辖区内相关人员参加培训。报名具体事宜可通过www.mep.gov.cnwww.china-eia.com网址进行查询。


附件:
2003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人员培训计划

                                 二○○三年二月十日

         2003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人员培训计划 

序号

培训对象

培训人数

培训时间

培训地点

培训内容

1. 

环境影响评价持证上岗培训班

具有环保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及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技术人员

80人/班

1-2班/期

4-12

每月20~26

北京

环境影响评价

2. 

化工、石化及医药行业项目负责人环境影响评价培训班

有相应行业类别环评资质的甲、乙级环评单位中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已取得环评上岗证的项目负责人

40人/班

1-2班/期

4     北京

6     北京

化工、石化及医药行业环境影响评价

3. 

水利、水电行业项目负责人环境影响评价培训班

有相应行业类别环评资质的甲级环评单位中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已取得环评上岗证的项目负责人

40人/班

1班/期

5     北京

11    北京

水利、水电行业环境影响评价

4. 

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行业项目负责人环境影响评价培训班

有相应行业类别环评资质的甲、乙级环评单位中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已取得环评上岗证的项目负责人

40人/班

1-2班/期

7     北京

10    北京

金属冶炼及压延行业环境影响评价

5. 

交通运输(铁路)行业项目负责人环境影响评价持证上岗培训班

有相应行业类别环评资质的甲级环评单位中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已取得环评上岗证的项目负责人

40人/班

1班/期

8     北京

交通运输(铁路)行业环境影响评价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