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改善车内空气质量,保护人体健康,促进汽车工业技术进步,我部决定制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车内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浓度要求》。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09年12月30日前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谷雪景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4
传真:(010)66556213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3.《车内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浓度要求》(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二○○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主题词:环保 标准 车内空气 意见 函
附件一: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环境保护部对外合作中心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标准样品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北京市汽车研究所有限公司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东风汽车公司
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汽车工业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省汽车工业集团公司
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
广州本田汽车有限公司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神龙汽车有限公司
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
东南(福建)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柳州五菱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哈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通用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日产(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东风日产汽车有限公司
长安福特马自达汽车有限公司
康明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铃木(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沃尔沃(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标致雪铁龙(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菲亚特(中国)商务有限公司
丰田汽车技术中心(中国)有限公司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本田技研工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泛亚汽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比亚迪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现代汽车公司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重庆市环境监测中心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
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
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
吉林省环境监测中心
国家轿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
国家机动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
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长春)
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襄樊)
国家客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重庆)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
中国汽车工程学会
济南汽车检测中心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
(部内征求意见单位:污防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