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环境保护核查的请示》(威龙股份〔2012〕5号),我部按照《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环发〔2003〕10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办〔2007〕105号)、《关于进一步严格上市环保核查管理制度 加强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后督查工作的通知》(环发〔2010〕7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监督管理 严格开展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办〔2011〕14号)要求,对该公司组织进行了上市环保核查。
  本次核查范围为该公司所属的3家生产企业,具体情况见附件。经山东省、甘肃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初审,以及我部组织的核查与社会公示,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基本符合环保法律法规有关要求。
  根据核查情况,该公司应进一步加强环保管理及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工作,确保新标准实施后,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确保环境安全;及时、完整、真实、准确地披露企业环境信息。
  附件: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核查范围内企业概况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抄送:山东省、甘肃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华北、华东、华南、西北、西南、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核查范围内企业概况

序号

公司名称

所在省市

主要产品及规模

与母公司关系

备 注

1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龙口

葡萄酒3500t/a

母公司

 

葡萄酒1500t/a

葡萄酒10000t/a

葡萄酒稳定处理及灌装15000t/a

葡萄酒储存及灌装6t/a(其中储存4t/a、灌装2t/a)。

有机葡萄酒储存及灌装3t/a

前期募投

募投项目。

2

霍尔果斯威龙葡萄酒有限公司

新疆伊宁霍尔果斯

葡萄原酒生产1.5万吨/年。

子公司

 

3

甘肃威龙有机葡萄酒有限公司

甘肃武威

4t/a有机葡萄原酒生产,1t/a有机葡萄酒灌装募投项目。

子公司

前期募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