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详细信息
关于禁止生产、流通、使用和进出口林丹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公告 | |
公告;规范性文件 |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 |
关键词: 禁止流通; 有机污染物; 公告; | |
学科分类:环境工程 | |
中国|中文 | |
实施日期:2019-03-11,发布日期:2019-03-11 | |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 | |
【 摘 要 】
为落实《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履约要求,现就林丹、硫丹、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管理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自2019年3月26日起,禁止林丹和硫丹的生产、流通、使用和进出口。……【 授权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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