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府令重庆市水文管理办法 | |
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 | |
重庆市人民政府 | |
关键词: 水文; 主管部门; 行政; | |
学科分类: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 |
中国|中文 | |
实施日期:2016-08-03,发布日期:2016-08-03 | |
来源: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站 |
【 摘 要 】
第 105 号 《重庆市水文管理办法》已经2000年11月20日市人民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市 长 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重庆市水文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
【 授权许可】
Free
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www.cq.gov.cn及www.chongqing.gov.cn,以下简称“本网站”)是重庆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主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承办,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管理中心负责网站运营管理。用户使用本网站前请仔细阅读本网站声明。您一旦使用本网站则表明您已明知并接受这些条款。用户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声明的要求使用本网站的信息和服务,否则本网站将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本网站内容由重庆市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提供。本网站及其任何组成部分不得被再造、复制、抄袭,或进行任何容易引起混淆或歧义的使用。任何媒体、互联网站和商业机构不得利用本网站发布的内容进行商业性的原版原式地转载,也不得歪曲和篡改本网站发布的内容。本网站所涉及到的版权归本网站所属。本网站提供的资料如与相关纸质文本不符,以纸质文本为准。引用或转载本网站内容必须明确标注“来源:重庆市政府网”。未经本网站许可及授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建立本网站的镜像(包括全部和局部镜像),不得以任何商业目的使用本网站及其内容。如果本网站确定用户行为违法或有损网站利益,本网站将保留一切权利。出于宣传重庆、拓展政务服务内容的目的,本网站将引用或转载部分主流媒体的信息,转载时将注明具体的来源,本网站不对转载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转载信息,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信息来源,并自行承担版权等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