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详细信息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化肥恢复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 |
通知;规范性文件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 |
国家税务总局 | |
关键词: 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 化肥; | |
学科分类:农业科学(综合) | |
中国|中文 | |
实施日期:2018-01-15,发布日期:2018-01-15 |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 |
【 摘 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优化农业生产投入结构,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化肥增值税优惠政策停止执行。现就有关政策明确如下:一、自2015年9月1日起,……【 授权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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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化肥恢复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 1KB | HTML | downloa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