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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国土资源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中华全国总工会印发《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 |
通知;规范性文件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
关键词: 改制; 企业; 分流; | |
学科分类: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 |
中国|中文 | |
实施日期:2002-11-18,发布日期:2002-11-18 |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
【 摘 要 】
为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我们制定了《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 授权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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