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详细信息
关于对大庆泰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申报安全评价机构甲级资质情况进行核实的报告 | |
其它;一般性文件 | |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 |
关键词: 评价; 人员; 核实; | |
学科分类:自然科学(综合) | |
中国|中文 | |
实施日期:2006-08-23,发布日期:2006-08-23 | |
来源: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 |
【 摘 要 】
关于对大庆泰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申报 安全评价机构甲级资质情况进行核实的报告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规划科技司: 接到《关于核实大庆泰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申报安全评价机构甲级资质有关情况的函》(规划函[2006]32号)后,我局立即委派规划科技处两名同志及省纪委驻局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到大庆泰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和大庆亚兴安全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实,现将核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大庆泰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安全评价人员条件不够,缺少申报业务范围的专业的核实情况。
【 授权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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