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详细信息
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申报2007年度留学回国人员科技项目择优资助的通知 | |
通知;规范性文件 | |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 |
关键词: 资助; 项目; 申报; | |
学科分类:自然科学(综合) | |
中国|中文 | |
实施日期:2007-03-06,发布日期:2007-03-06 | |
来源: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 |
【 摘 要 】
各地、市人事局,省农垦、森工总局人事局,省政府各直属单位人事(干部)处: 现将2007年度留学回国人员科技项目择优资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条件 1、申报项目属于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且与我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紧密相关,具有良好的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申报的重点项目和优秀项目,所需资金,除人事部或省资助外,已经由项目利用(合作)单位或地方政府、部门足额安排到位。
【 授权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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