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详细信息
黑龙江省林业厅关于命名省级林业龙头企业的决定 | |
决定;规范性文件 | |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 |
关键词: 林业; 有限公司; 龙头企业; | |
学科分类:林业科学 | |
中国|中文 | |
实施日期:2014-09-09,发布日期:2014-09-09 | |
来源: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 |
【 摘 要 】
各市(地)林业(营林)局,绥芬河市、抚远县林业局,尚志、庆安国有林场管理局: 按照《黑龙江省林业厅发展省级林业龙头企业的意见》(黑林发〔2005〕71号)精神,经企业申请,有关市(地)县(市、区)林业(营林)局推荐,专家评审组实地考核认证,省林业厅林业龙头企业领导小组审批,决定命名哈尔滨利鑫达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玉丰菌业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松林林业有限公司、绥芬河远东万达木业有限公司、东宁雨润绥阳木耳大市场有限公司,东宁县顺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禄源酒业有限公司、黑龙江龙兴广发木业有限公司、汤原县百创山核桃工艺品有限公司、佳木斯龙江福浆纸有限公司、大兴安岭超越野生浆果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大兴安岭绿源蜂业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北极冰蓝莓酒庄有限公司、虎林市福临门大果榛子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14家企业为省级林业龙头企业。
【 授权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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