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详细信息
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2017年城市排水防涝汛前检查确保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 | |
通知;规范性文件 | |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 |
关键词: 防涝; 工作; 汛前; | |
学科分类:环境科学(综合) | |
中国|中文 | |
实施日期:2017-04-14,发布日期:2017-04-14 | |
来源: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 |
【 摘 要 】
黑建函〔2017〕61号 各市(地)、县(市)住建局(委)、城管局、水务局及相关归口局,农垦总局、森工总局住建局: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2017年城市排水防涝汛前检查确保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7〕151号,请在黑龙江建设网下载)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做好安全度汛工作,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落实工作责任 各地要高度重视城市防汛及排水防涝工作,落实国家防汛抗旱有关工作部署,健全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明确职责。
【 授权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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