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详细信息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制度的通知 | |
通知;规范性文件 | |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 |
关键词: 高龄; 津贴; 发放; | |
学科分类: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 |
中国|中文 | |
实施日期:2010-05-21,发布日期:2010-05-21 | |
来源: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 |
【 摘 要 】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省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加快推进覆盖城乡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解决我省老年人特别是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贫困老人的基本生活问题,逐步实现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两项制度有效对接,使老年福利由补缺型发展为普惠型,努力实现“老有所养”的目标,经省政府第四十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在我省建立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津贴(以下简称高龄津贴)制度。
【 授权许可】
Fr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