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详细信息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2016年第四季度我市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结果的通报 | |
通报;规范性文件 | |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 |
关键词: 有效性; 审核; 设备; | |
学科分类:环境监测和分析 | |
中国|中文 | |
实施日期:2017-01-04,发布日期:2017-01-04 | |
来源: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网站 |
【 摘 要 】
穗环办〔2016〕156号各国控企业: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规程的通知》(环发〔2009〕88号)的要求,现将2016年第四季度我市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简称“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简称“有效性审核”)情况进行通报,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 授权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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