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详细信息
印发《广州市公众举报向江河湖泊直接排放污水行为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 |
通知;规范性文件 | |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 |
关键词: 举报; 奖励; 污水; | |
学科分类:环境监测和分析 | |
中国|中文 | |
实施日期:2009-05-18,发布日期:2009-05-18 | |
来源: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网站 |
【 摘 要 】
穗环〔2009〕102号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各区、县级市环保局: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禁止向江河湖泊直接排放污水的通告》(穗府〔2008〕52号),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充分发挥公众监督的作用,严厉打击污染水环境违法行为,我们制定了《广州市公众举报向江河湖泊直接排放污水行为奖励暂行办法》,并经市法制办审查,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 授权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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