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详细信息
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批“绿色大学”复查情况的通报 | |
通报;一般性文件 | |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 |
关键词: 复查; 绿色; 大学; | |
学科分类:环境科学(综合) | |
中国|中文 | |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网站 |
【 摘 要 】
各市党委宣传部、环保局、教育局: 为了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宣传部、原国家环保总局、国家教育部联合颁布实施的《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精神,根据《关于创建“绿色大学”的通知》(桂环字[2003]22号)文件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大学”复查小组于2008年12月8日至19日对获得自治区首批命名表彰的8所“绿色大学”进行了复查,现将复查结果通报如下: 被复查各学校在获得自治区“绿色大学”命名后,均能按照自治区“绿色大学”创建的评选办法和评估标准严格要求,在原有创建成果的基础上,持续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大学生环保公益活动、环保科研项目研究、节约资源能源、校园绿化美化等活动,创建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 授权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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