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详细信息
省环保厅 省公安厅关于切实加强环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通知 | |
通知;规范性文件 | |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 |
关键词: 环境保护部; 公安机关; 执法; | |
中国|中文 | |
实施日期:2014-08-20,发布日期:2014-08-20 | |
来源: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网站 |
【 摘 要 】
省环保厅 省公安厅 关于切实加强环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境保护局、公安局: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河南省公安厅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依法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若干意见(试行)》(豫高法〔2014〕118号),切实加强环境保护部门行政执法和公安机关刑事司法的协同配合,共同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行为,有效保护生态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形成执法联动工作机制,加强执法信息共享,切实加快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制度衔接工作。【 授权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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