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详细信息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取消煤焦油危险废物收集经营和综合经营许可的通知 | |
通知;规范性文件 | |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 |
关键词: 危险废物; 煤焦油; 收集; | |
中国|中文 | |
实施日期:2015-08-20,发布日期:2015-08-20 | |
来源: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网站 |
【 摘 要 】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取消煤焦油危险废物收集经营和综合经营许可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保局: 将煤焦油作为危险废物管理虽然可以避免煤焦油的随意倾倒,促使企业将煤焦油安全规范地综合利用,但因《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只有经过综合利用后的煤焦油残渣,而没有煤焦油。
【 授权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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