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详细信息
|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等九部委加强电子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 |
| 通知;规范性文件 | |
|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 |
| 关键词: 废物; 电子; 处理; | |
| 中国|中文 | |
| 实施日期:2013-03-05,发布日期:2013-03-05 | |
| 来源: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网站 | |
【 摘 要 】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等九部委加强电子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环境保护局: 近期,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等九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电子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环发〔2012〕157号)(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十二五”期间电子废物环境管理的目标和任务,为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切实做好全省电子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各市环保部门要切实提高对电子废物环境监管重要性的认识,把电子废物污染防治作为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工作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法规制度,强化监管手段,不断提高电子废物污染防治水平,实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产生和回收处理全过程管理。
【 授权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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