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详细信息
| 关于转发加强“十三五”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的通知 | |
| 通知;规范性文件 | |
|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 |
| 关键词: 县域; 功能区; 生态环境; | |
| 中国|中文 | |
| 实施日期:2017-03-23,发布日期:2017-03-23 | |
| 来源: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网站 | |
【 摘 要 】
关于转发加强“十三五”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的通知 洛阳、三门峡、南阳、信阳、邓州市环境保护局、财政局: 现将《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十三五”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17〕279号)转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切实组织辖区内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做好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
【 授权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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