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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信阳明港机场军民合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意见 | |
其它;一般性文件 | |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 |
关键词: 执行; 标准; 明港; | |
中国|中文 | |
实施日期:2011-06-07,发布日期:2011-06-07 | |
来源: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网站 |
【 摘 要 】
关于河南信阳明港机场军民合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意见 信阳明港机场投资有限公司: 经对驻马店市环保局及信阳市环保局对河南信阳明港机场军民合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意见进行审核,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提出如下意见: 一、环境质量标准 (一)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 (二)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 (三)声环境执行《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9660-88)中二类区域; (四)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
【 授权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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