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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周口隆达发电有限公司2×600兆瓦超超临界(上大压小)燃煤机组扩建工程铁路专用线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
批复;规范性文件 | |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 |
关键词: 批复; 环境影响; 之日起; | |
中国|中文 | |
实施日期:2013-07-22,发布日期:2013-07-22 | |
来源: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网站 |
【 摘 要 】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周口隆达发电有限公司2×600兆瓦超超临界(上大压小)燃煤机组扩建工程铁路专用线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豫环审〔2013〕296号 2013年7月22日 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省环保厅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 授权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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