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详细信息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6年度在豫承接环评业务的环评机构考核结果的通报 | |
通报;规范性文件 | |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 |
关键词: 环评; 机构; 考核; | |
中国|中文 | |
实施日期:2017-05-08,发布日期:2017-05-08 | |
来源: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网站 |
【 摘 要 】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6年度在豫承接环评业务的环评机构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保局,各有关环评机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监督检查实施办法》、《河南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河南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考核管理暂行办法》、《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河南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豫环文〔2017〕17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度在豫承接环评业务的环评机构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2016年度在豫承接环评业务的环评机构共104家(不包含资质取消、改制、未承接省内业务等),总体来说环评机构能遵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为我省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提供了技术支撑。
【 授权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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