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详细信息
关于进一步做好无偿献血相关人员在省内异地用血报销工作的通知
通知;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键词: 报销;    用血;    献血;   
学科分类:医学(综合)
中国|中文
实施日期:2012-09-18,发布日期:2012-09-18
来源: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
【 摘 要 】

粤卫办函〔2012〕348号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四条规定,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方便无偿献血者及相关人员异地用血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函〔2012〕427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下简称“无偿献血相关人”)在本省内异地用血报销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市卫生行政部门应通过卫生信息平台,采供血机构应当通过门户网站、机构内张贴等方式,向公众公开办理用血报销手续的相关规定和程序,以及咨询部门和电话等,便于公众的咨询和监督。

【 授权许可】

Free   
版权声明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内容由广东省各级卫生机关、卫生互联网站、合作媒体网站以及相关单位提供。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及网页内的资料提供者拥有此网页内所有资料的版权。 未经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的明确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或在非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所属的服务器上做镜像,任何媒体、互联网和商业机构不得利用本网站发布的内容进行商业性原版原式地转载,不得歪曲或篡改本网站所发布的内容。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不保证为向用户提供便利而设置的外部链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版权法,任何转载或转贴都应注明真实作者和真实出处。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对于用户发布的内容所引发的版权、署名权的异议、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传统媒体转载须事先与原作者和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联系。

  文献评价指标  
  下载次数:10次 浏览次数:58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