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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疗器械质量公告(2016年第9期,总第17期)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处置情况表
规定;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键词: 医疗器械;    宜兴市;    万康;   
学科分类:药学、药理学、毒理学(综合)
中国|中文
实施日期:2016-12-27,发布日期:2016-12-27
来源: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 摘 要 】
国家医疗器械质量公告(2016年第9期,总第17期)不符合标准规定产品处置情况表 序号 标示产品名称 被抽查单位 标示生产企业 规格型号 生产日期/批号/出厂编号 抽样单位 检验单位 不符合标准规定项 处置情况 1 一次性使用静脉留置针 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江苏阳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Y18G×29-80 150319 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检验中心 流速 罚款36000元。
【 授权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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