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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苏省推行食品生产企业“黑名单”制度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 |
指导意见;规范性文件 | |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关键词: 黑名单; 食品药品; 食品; | |
中国|中文 | |
实施日期:2015-12-21,发布日期:2015-12-21 | |
来源: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
【 摘 要 】
关于印发江苏省推行食品生产企业 “黑名单”制度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苏食药监规〔2015〕3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市场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省食品安全监控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企业监管,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完善行业准入和退出机制,督促和警示食品生产企业全面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产品质量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试行食品生产企业黑名单制度”部署要求,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结合本省实际,制定了《江苏省推行食品生产企业“黑名单”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本地实际,认真遵照执行,省局将在明年上半年先行在常州、淮安两地开展试点工作,试点结束后在全省推开。
【 授权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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